兽药生产标准的要求涵盖多个方面,以确保兽药的安全性、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。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质量管理体系要求
质量目标
企业需建立符合兽药质量管理要求的质量目标,将安全、有效和质量可控的要求贯穿生产、控制、放行、贮存、销售的全过程,确保产品符合注册要求。
质量保证系统
企业应建立质量保证系统及完整的文件体系,确保系统有效运行。对高风险产品的关键生产环节实施信息化管理,进行在线记录和监控。
质量风险管理
采用前瞻或回顾方式,对质量风险进行识别、评估、控制、沟通、审核,确保产品质量。
二、人员与机构要求
人员资质
企业负责人、生产管理负责人、质量管理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学历(如药学、兽医学、生物学、化学等)及实践经验,质量管理负责人需有至少五年兽药生产或质量管理经验。
独立的质量管理部门
企业应设立独立的质量管理部门,负责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职责,参与所有与质量有关的活动。
培训与职责
所有人员需接受必要培训,明确并理解自身职责,熟悉与其职责相关的要求。
三、生产与质量控制要求
生产工艺与验证
制定生产工艺并证明其可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要求的产品,生产工艺及影响产品质量的变更均须经过验证。
资源配备
配备具有相应能力并经培训合格的人员、足够的厂房和空间、适用的设施设备和维修保障、正确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、经批准的工艺规程和操作规程、适当的贮运条件。
操作规程与记录
使用易懂的语言制定操作规程,确保操作人员能够正确操作。生产全过程应有记录,偏差需经过调查并记录。
质量控制
配备适当的设施、设备、仪器和经过培训的人员,有效、可靠地完成所有质量控制的相关活动。对原辅料、包装材料、中间产品和成品进行必要的检验,确认其质量符合要求。
四、物料与包装材料要求
物料标准
制定原辅料、包装材料、中间产品、成品的质量标准,确保其符合法定标准及企业内控标准。
包装材料
包装材料需符合药用要求,直接接触兽药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应符合相关卫生标准。
五、设施与设备要求
厂房与设施
厂房和设施应满足生产需要,具备适当的洁净度控制标准,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。
设备维护
确保厂房和设备的维护保养,以保持其良好的运行状态。
六、文件与记录要求
文件体系
建立完整的文件体系,包括质量标准、工艺规程、操作规程、记录、报告等。
记录保存
批记录、销售记录和电子追溯码信息应能够追溯产品的完整历史,并妥善保存、便于查阅。
七、合规与追溯要求
合法生产
企业需依法取得兽药生产许可证、兽药GMP证书及兽药产品批准文号,按照兽药国家标准和批准的生产工艺进行生产。
产品追溯
销售的兽药产品应在标签或销售包装上印制兽药追溯二维码,确保产品可追溯。